白银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农机发〔2018〕85号
各县(区)农机局:
今年我省已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范围扩展至全省所有县市区。为了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根据《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甘农机管发[2018]64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加快实施进度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鼓励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各县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早见成效。特别是以往没有列入补贴试点的县区,要加强与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确定农机报废回收单位,尽快实现报废更新“零”的突破,共同推进报废更新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进度,省局将对各市州及县区报废更新实施情况进行半月通报。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二、完善操作办法
各县区要继续参照原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印发的《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和《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5]90号)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服务措施,提高补贴办理效率,实现便民利民。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区要建立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查伪造手续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规范旧机回收拆解,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四、建立季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进度,各县区要按季度及时填写上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至市农机局监督管理科。年度数据在12月5日前报送。如有变化请在次年1月5日前补报。各县区要及时对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措施、主要成效、问题和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3日前报送市农机局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焦立新 联系电话:6925103
附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白银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