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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白银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阅读:118 | 编辑:白银市 | 作者:白银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文章来源:白银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增强市县农机部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主体责任,提高中央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总结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和政策落实工作,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照《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指标自评表》,白银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通过组织县区开展自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全面细致、客观公正地对全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21年《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1〕2号)安排我市补贴资金2359万元,用于对2020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内超录机具补贴;《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2021〕27号)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0万元,用于当年购置机具补贴。两批资金合计,2021年我市执行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3209万元,其中会宁县1207万元,靖远县566万元,景泰县1244万元,平川区158万元,白银区3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加快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我市农业连年增产、农民连续增收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农机部门想方设法克服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变动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带来的困难,本着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原则,及时调整补贴工作人员,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受影响,老百姓申请办理补贴手续不受影响,通过各种方式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进度。截止12月底,全市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0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各县区农机部门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强化领导,靠实责任,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到位情况良好,到位率100%。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在上一年底就安排下达了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对2020年录入补贴系统的机具进行补贴。第二批资金下达后,各县区 及时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补贴机具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及时下达,不仅为我市农机部门鼓励农民踊跃购买农业机械,及时投入春耕备耕生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为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创造了条件。

2.补贴资金结算全面完成。2021年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其中会宁县补贴资金完成1207万元,完成率100%;完成结算1207万元,结算率100%。靖远县完成资金566万元,完成率100%;完成结算566万元,结算率100%。景泰县完成资金1244万元,完成率100%;全部完成结算,结算率100%;白银区完成资金34万元,完成率100%,结算资金33.2万元,结算率97.65%。平川区完成资金158万元,完成率100%,结算资金158万元,结算率100%。

3.补贴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各县区农机部门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原则,强化领导,靠实责任,严明纪律,为资金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市县农机部门不断加大机具核验力度,确保机具真实性。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严格按照农、财两部“先办理报户登记再申请购置补贴”的规定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防范政策实施中的风险,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4.补贴资金效应充分发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提升。补贴机具在春耕、“三夏”和秋冬季重点环节作业、秋粮机收减损、农机深松整地以及农机化科技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1年,共补贴各类农业机械3333台(部),其中,补贴植保无人机4台,拖拉机827台,联合收割机89台,受益农户2243户,带动农户投入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达到85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白银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