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50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70万元(其中:会宁县800万元,靖远县1000万元,景泰县1100万元,白银区50万元,平川区120万元),用于对2021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超录机具和提前申报机具的补贴;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980万元(其中:会宁县350万元,靖远县280万元,景泰县310万元,白银区10万元,平川区30万元)。各县区农机部门早安排、早部署,制定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实施工作,保证春耕生产“有机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