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今年,我县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24万元,2017年结余资金636.132万元。我局计划于6月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按照《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
3. 补贴标准严格按照《2018-2020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4. 购机者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营业执照)、户口本、“一折统”(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开户许可证)、购机发票、整机合格证、人机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等申请资料(5寸照片)。
5. 报废更新补贴按《高台县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提供《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和《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6.从2018年6月开始,于2018年12月底结束,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