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农机发[2017]18号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制度
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规范运行,经局务会议研究,制定《合水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合水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合水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1、落实工作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公示、督促检查中坚持“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宣传,指导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对当年办理的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实,其中单机补贴额高于1万元和购买3台以上(含3台)的,要逐台核实,对在督促检查中或者群众举报中发现经销商弄虚作假,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要及时上报。
3、加大信息公开。一是张榜公布重要信息,要对购机补贴相关政策进行公示,二是要对购机农户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不涉及隐私部分)包括姓名、住址、机具型号、单价、数量、补贴金额。
4、设置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对质量有问题的农机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工作。
5、开展农机具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经销商做好农机具安全使用培训工作。
6、严格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金礼品,严禁在职职工以任何方式参与补贴产品的经营行为,严禁向农民和经销商收取任何费用,应及时有效地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合水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按要求公开信息,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根据系统内设立的省、地、县三级管理员,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同级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所辖行政区域内,上级管理员应按职责加强对下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
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按AB角色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下级管理员变更的需书面向上级管理员备案。
第四条 县级管理员、操作员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县范围内补贴软件系统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做到专机专用。
(二)审核并及时录入农户补贴信息。
(三)核实农户购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加强补贴软件系统监管与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五)积极与财政管理员协作,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兑付进度。
第三章 系统维护
第六条 所有用户可依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变化的需求和工作实际,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修正和升级等建议。
第七条 各级用户应按规定做好网络和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级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用户均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第十条 所有用户首次登入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