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作市农机购置补贴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管理中出现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本市农机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规程作出具体制度。
第一条:市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按要求公开信息,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第二条:补贴系统实行“统一管理,专人操作”的原则,根据系统设立的管理员,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市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性强。
第三条: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申请,机具信息录入,核实,结算等工作。
(二)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省管理员。
第四条:应按规定做好网络与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条: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六条: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购机录入补贴信息户,可以实行系统信息查询管理。
第七条: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操作员首次登录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应妥善保管账号并定期修改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第八条:因未按规定发生信息泄露的,操作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合作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