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参照省农机局发布的补贴范围执行,具体为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以下简称“新产品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特色产业适用机具。新产品试点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按规定程序确定发布。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县农机局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进行动态监管,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省农机局。
四、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为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属于约束性任务,用于支持购置先进的农机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故推诿拖延补贴资金兑付,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整合或冒领农机补贴资金,不得代领、代发补贴专用存折、抵扣贷款或代缴其他款项。从2018年开始全面推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力求农民当年购机当年获得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确实因当年资金不足,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难以在当年兑付补贴的,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购机先后顺序,在下一个年度予以优先补贴。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资金纳入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进行发放管理。没有惠农财政“一折统”账户的补贴对象,须到县财政指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办理开户手续,并将账号及时提供给乡财政所。
(一)发布实施方案。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依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按职责分工制定《环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时公布补贴信息。
(二)广泛宣传引导。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农民合理选机购机,促进当地农机化服务水平快速提升。
(三)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后补贴。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补贴机具核实。凡申请办理补贴的农机具(不便移动的固定安装机具除外),购机农户须携带农机具到县农机局核实,农机局将组织专人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登记,签字确认,核实人员要对核实结果负责。经核验无误的机具,由县农机部门为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
(六)受益对象公示。县农机主管部门定期将受益对象及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公示,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补贴资金兑付。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请,由县财政部门向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2018—2020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机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工商、审计、信用联社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局,农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农机补贴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业务。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县农机部门负责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按照农机部门审核确定的补贴对象,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要加强资金监管,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农机局农机补贴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要制定和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在供货的同时,要对购机者进行现场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要领,填写由受训者亲自签名的《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表》并备案。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对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凡报必查。
监督电话:县农机局 0934-4421097;
县财政局 0934-4427943;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34-4421097;
产品质量投诉电话:13519046890;
“三农”服务热线:12316。
附件:1.环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环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环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公示表
附件1
环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魏凯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万龙 县农机局局长
李生贵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波 县审计局局长
李英璞 县工商局局长
胡鹏翼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丁仁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 飞 县农机局副局长
张浩洲 环城镇政府镇长
黄国锋 曲子镇政府镇长
王贵平 木钵镇政府镇长
何海军 洪德镇政府镇长
王向斌 甜水镇政府镇长
刘 震 天池乡政府乡长
马鹏飞 演武乡政府乡长
徐玉杰 合道镇政府镇长
李永魁 八珠乡政府乡长
梁立群 樊家川镇政府镇长
杨永杰 山城乡政府乡长
杜志远 耿湾乡政府乡长
刘凤飞 秦团庄乡政府乡长
韩志发 南湫乡政府乡长
常生锋 罗山川乡政府乡长
梁海涛 虎洞镇政府镇长
杜 信 毛井镇政府镇长
任新育 小南沟乡政府乡长
吕清勋 芦家湾乡政府乡长
张会星 车道镇政府镇长
李怀文 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杨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附件2
环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 深松机
1.1.4 开沟机
1.1.5 耕整机
1.1.6 微耕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1.2.6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3施肥机械
2.3.1施肥机
2.3.2撒肥机
2.3.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1.5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5.1采茶机
4.6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6.1油菜籽收获机
4.7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7.1薯类收获机
4.7.2甜菜收获机
4.8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8.1割草机
4.8.2搂草机
4.8.3打(压)捆机
4.8.4青饲料收获机
4.8.5圆草捆包膜机
4.9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9.1秸秆粉碎还田机
4.9.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籽棉清理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1.9秸秆膨化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1.3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4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15.2.3水井钻机
15.2.4沼气发电机组
附件3
年度环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
购机者公示表
序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补贴资金 | |||||||||
所在乡镇 | 所在村组 | 购机者姓名 | 机具品目 | 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购买机型 | 经 销 商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