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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徽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 阅读:180 | 编辑:徽县 | 作者:徽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文章来源:徽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徽县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补贴政策实施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范围内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核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办法所称核验,是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县农机中心在办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时,对补贴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农机具进行审核查验。

    第四条 县农机中心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实行“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农机监理在上牌时也要核验确保补贴机具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条 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点,设在县农机中心。确定2名工作人员进行核验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信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对大型、不便移动的机具,可由购机者申请,由县农机局安排人员到机具存放地进行现场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再行核验。

    第七条 购机者须按要求携带机具到核验点进行核验。

    第八条 购机者核验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购机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二)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时须提供乡政府开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三)购置农机具发票原件;

    (四)购机者或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县农机监理站在核查表上签字盖章申请报废老旧拖拉机、收割机的购机者还需携带《甘肃省报废回收农业机械证明》原件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第九条 核验标准:

    (一)购机者提供的材料须齐全,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出厂编号等信息,自带动力机械还需注明发动机编号。

    (二)购置机具须是组装完毕、安装到位,可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其外观应完整,且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中企业自主填报的产品图片外观相符。其机具铭牌须是金属材质,所载信息齐全,并铆接固定在机具的醒目位置。

    (三)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发票信息须相互对应,且与辅助管理系统中机具铭牌、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自带动力机械)信息一致。

    (四)购机者身份、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和金额符合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

第十条 核验流程:

一、购置农机补贴机具申请时

    (一)审核材料。对购机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查验机具。对购机者提供的机具由机具核验员按标准逐台查验,并现场拍摄购机者与所购机具的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

    (三)录入系统。信息查验无误后,将人机合影照片、购机者头像、发票照片及购机者信息等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表》。

(四)签字确认。由核验员录入员和购机者分别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表》上签字确认。

二、购置农机补贴机具资金兑付后

(一)由财政局、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入户核验。

(二)重点核验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

(三)坚持机具核验“三实、三见”制度。即实名、实机、实地点,见人、见机、见证件,核验收人和购机户必须现场签字。

(四)认真填写《徽县农机具购置补贴购机户抽查表》。

     第十一条 下列核验材料,应当及时归档

    (一)购机者户口本复印件;    

    (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

    )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购机者或银行账号复印件;

)按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对在核验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徽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徽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