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1]4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稳定实施政策,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资金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详见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乡镇,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
继续开展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
(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范围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及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执行。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县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机具分档测算补贴标准和《2021-2023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及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执行。
保持补贴额总体稳定,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补贴额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不予受理,并及时上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调整。
四、资金规模及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指标数为准。上年结转资金应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监发〔2020〕3号)和《礼县农业农村局、礼县财政局、礼县商务局关于印发<礼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礼农发〔2020〕147号)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县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操作流程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购机价格,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产销企业应向购机者出具机打全额购机税控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并对购机者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资金申请。为方便广大群众实现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鼓励购机者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也可以自主向县农机购置补贴办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保证应录尽录,当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按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求购机者须提供以下资料到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补贴窗口办理:
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购机者提供当年农机购置补贴供货与申请表。
3.购机税控发票原件;
4.牌证管理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行驶证或入户受理通知单;
5.人机合影、铭牌照片。
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申请补贴资金。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进行办理牌证照。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购机者照片、发票、人机合影及产品信息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申请补贴对象的二代身份证、供货发票、“一卡通”账户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户口本。
(三)审验公示信息。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组织核验机具、公示,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根据办理情况分乡(镇)进行汇总,制定《礼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花名册》并送相关乡(镇),由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验、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根据乡(镇)核查情况对大中型机具进行全面复验,其他机具的抽查核验比例不低于当年享受补贴农户的20%。核验结束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在礼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由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表》拨付资金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和县农商行在1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 “一卡通”账户上。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具体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要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信息、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公示。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推进绩效管理,对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拓宽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各乡(镇)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在补贴政策宣传、机具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
为了做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工作,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
县财政局: 0939-4421365
县农业农村局: 0939-4420024
县农机中心: 0939-4481598
本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礼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
3.礼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供货与申请表
附件1:
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圆盘犁
1.1.3旋耕机
1.1.4深松机
1.1.5开沟机
1.1.6耕整机
1.1.7微耕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筑埂机
1.2.5铺膜机
1.2.6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水稻直播机
2.1.8精量播种机
2.1.9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3.3.3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果实收获机械
4.4.1果实捡拾机
4.4.2番茄收获机
4.4.3辣椒收获机
4.5蔬菜收获机械
4.5.1果类蔬菜收获机
4.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采茶机
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7.1油菜籽收获机
4.7.2葵花籽收获机
4.8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8.1薯类收获机
4.8.2甜菜收获机
4.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9.2搂草机
4.9.3打(压)捆机
4.9.4圆草捆包膜机
4.9.5青饲料收获机
4.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秸秆粉碎还田机
4.10.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风筛清选机
5.2.2重力清选机
5.2.3窝眼清选机
5.2.4复式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0.1.3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残膜回收机
11.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挖掘机械
12.1.1挖坑机
12.2平地机械
12.2.1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蒸汽灭菌设备
13.2.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驱动耙
15.2.2籽棉清理机
15.2.3水帘降温设备
15.2.4热水加温系统
15.2.5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6水井钻机
15.2.7旋耕播种机
15.2.8大米色选机
15.2.9杂粮色选机
15.2.10秸秆膨化机
15.2.11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2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3沼气发电机组
15.2.14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5茶叶输送机
15.2.16茶叶压扁机
15.2.17茶叶色选机
15.2.18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9果园作业平台
15.2.20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21秸秆收集机
15.2.22瓜果取籽机
15.2.23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
附件2
礼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制度
为了加强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核查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制度》:
一、核查主体: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责任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核查范围:年度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三、核查方式:分为资料审核和机具核查。资料审核是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购机者提供的补贴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机具核查是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核查内容
(一)资料审核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二)机具核查。
1、核查内容:重点核查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动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
2、核查方式: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查。核查机具过程中认真填写核查登记表,核查人员必须与核查机具现场拍照留存,核查结果必须由核查人员与购机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未通过核查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如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查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核办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核查人员包片定期核查机制。农机具核查人员从管理、推广、机校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农机具核查小组,各站校负责人担任核查组组长。对农机具核查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推行购机真实性自主承诺,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补贴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查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查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查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