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情况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基本延续2016年的政策,根据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牧发〔2015〕92号),按照“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总体要求和“大稳定、小调整、常态化”工作布局,在维持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不变、保障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基础上,重点围绕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进一步优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方面,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压减50亿;另一方面,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渠道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20亿元。全省争取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到5.721亿元,今后资金规模可能呈减少趋势。2017年我区争取到补贴资金3960万元,其中包括800万元的深松作业补贴,135万元的合作社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累加补贴,25万元的抓点示范资金。与往年相比,今年是争取资金最多的一年,这将有效缓解我区补贴资金不足的矛盾,部分机具长期享受不到补贴的现状将会改变。
2017年,我们将继续围绕“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模式的发展,重点补贴:甜高粱生产机械、畜牧养殖机械、旱作农业机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仓储设备、大中型拖拉机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全区范围内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甜高粱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马铃薯收获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市农机局对我区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建议将蔬菜冷链设备列为重点补贴机具,将合作社购置大型农业机械进行敞开补贴。
二、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继续延用2016年的操作程序不变,这里我们再重温一下,个别地方再强调一下。
1.农户自主购机。按照甘肃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由农户自主选择机具以及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农户购机后凭购机发票、合格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农机局申请登记。
2.确定补贴对象。区农机局根据区政府重点产业和资金使用计划,分时间段分类分批确定补贴对象,在资金不足时采取摇号等办法确定拟补贴对象。
3.补贴机具核实公示。区农机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发各乡镇政府邮箱,各乡镇政府组织农机、财政人员逐台核实,通过查验购机发票、合格证(或行车证)、铭牌和机具进行核实,拟补贴对象要积极主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核实机具。各乡镇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认真填写《机具核实表》(乡镇存档)和《机具核实汇总表》,采集铭牌和人机合影信息。《机具核实汇总表》由核实人员加注核实意见、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连同铭牌和人机合影电子版一起上报区农机局。同时,乡镇人民政府将已核实的购机者信息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录入购机信息。拟补贴对象机具核实后,区农机局组织上传购机者信息,购机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行车证)。录入信息生成《资金申请表》,经区农机局、财政局、农户签字盖章后存档。
5.补贴资金的兑付。区农机局将上传信息按程序公示、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包生成《资金兑付花名册》上报区财政局农财股,提出补贴资金兑付申请。
区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惠农资金专户”。各乡镇财政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户惠农补贴“一折统”帐户上。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的理解。缩范围。中央和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缩减补贴品目,要紧紧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补贴机具品目,将补贴资金重点用于粮棉油及饲草料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甘肃省于去年停止了对微耕机的补贴。我区近年来由于补贴资金有限,虽没有明确提出缩减某一个机具品目,但部分如旋耕机、犁铧等机具一直未补贴过。今年,我们优先考虑重点补贴机械和敞开补贴机械,其它机具在资金充余的情况可进行补贴,基本控制在补贴额1000元以上的机具。控定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按不高于同档产品近年(或上年)平均价格的30%测算。从2016年开始,我省采取“限额+比例”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即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限定比例按销售价格的30%控制。如比一台254拖拉机,定额补贴10000元,但当销售价格较低为2.5万时,按30%只能补贴7500元。促敞开。为了充分发挥农机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要求对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加大补贴力度,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我区对甜高粱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马铃薯收获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机械敞开补贴。
2、关于去年督查办反映问题的整改要求。去年,市、区督查办对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资金兑付慢、乡镇农机站与财政所职责不清等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机具核实。《方案》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组织农机、财政人员逐台核实,通过查验购机发票、合格证(或行车证)、铭牌和机具进行核实。”因此,机具核实由乡镇农机站人员负责,并将核实情况在村上公示,注意留存公示的资料和影像资料。
二是关于资金兑付。《方案》明确规定,“各乡镇财政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户惠农补贴“一折统”帐户上。” 因此,乡财政所负责资金拨付,乡农机站积极配合,拨付资金之前不需再核实、调查、公示。为了确保文件的有序高效运转,一方面请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资金下达文件,及时进行批转,并监督落实。另一方面我局每次给乡镇提供2份文件,一份农机站,一份财政所。文件发出后及时将电子版上传到qnjjbtb@163.com公共邮箱中,公共邮箱乡农机站、财政税共享。在资金兑付上,关键讲求一个时效性,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
三是关于拨错资金。由于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兑付,存在购机人与帐号户主不一的情况,而且补贴工作面广量大,难免出现拨错资金的现象。各乡镇农机站对每一批次的信息要进行再一次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农机局反映。对拨错资金由乡镇农机站与区农机局沟通后,通过拨付下一批次纠正或直接上交区财政的方式解决。
四是关于建立档案。各乡镇农机站一定要注意保存档案资料。机具核实表一定填写全面、填写准确,不能有遗漏;要定期整理装订档案;农机人员岗位调整后要及时移交档案;档案上该签字的要签字、该盖章的要盖章,分清责任,这样即便于有关部门的检查,又可有效防控失误的发生。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3、关于机具核实报表的要求。
各乡镇核实机具按照局里提供的拟补贴对象花名册,逐台进行核实,核实要见机见人,将发票、合格证和实物进行核对,把准确的信息记录在《机具核实表》和《机具核实汇总表》中,上述两种表各一式两份,报局里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机具核实汇总表》要分管领导签字,核实人员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机具核实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机具核实时要采集人机合影和铭牌照片,不用冲洗,保存电子版就可。照片电子版的大小要求在50-100kb,照片的文件名修改为农户的姓名。
每批次的核实时间原则上是十天以内,各乡镇核实人员要统筹安排时间,按时报送核实汇总表。没有核实信息,局里无法在系统中上传,工作就停止了,就会影响到补贴进度和惠农政策的时效性,所以,请各位站长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
4、关于国二国三机械补贴的要求。
根据省农机《关于明确“国二”柴油机农机补贴执行时限的公告》(甘农机计发〔2016〕66号)文件精神,一是农机补贴产销企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必须是安装“国三”柴油机,购机者在2016年12月1日及以后购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农业机械,一律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时间的认定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二是对于2016年12月1日之前购置的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农业机械,补贴办理及资金结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2017年3月底标识为“国二”的产品在系统中将做封闭处理。所以说,“国二”“国三”产品目前虽然我们不能从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中确认、辨识,但从2017年4月开始,只有“国三”的产品才能重新归档后进入补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