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作业能力和作业水平提高,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临洮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4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快我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经2017年11月20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补贴对象:2017年以前建成运转的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组合冷库(机具必须为补贴机具)。
补贴程序:由农牧局提供2017年以前建设的组合冷库花名册,承建者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一折通(农商行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发票到所在乡镇农机站,由乡镇农机人员采集相关资料,并实地进行初核,完成后上报县农机局。
机具核实:为了尽早完成补贴手续的办理,承建者必须在上报资料的同时要第一时间通知生产厂家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供货。县农机局根据上报情况与农牧局、乡镇、村进行实地核实,核实一致后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
资金兑付:汇总填写《临洮县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花名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局核定的补贴对象及金额,按照惠农“一册明、一折统”的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账户上。
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实行“谁核实、谁确认、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动员部署、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购机情况监管、核实、档案登记汇总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2、做好宣传服务。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力度,公开补贴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3、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求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将享受农机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
临洮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