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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 阅读:224 | 编辑: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制度所称核验,是指对提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购机者(以下简称购机者)及其所购农机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核验。

一、核验主体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责任主体是县、镇两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验范围

年度内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三、核验方式

分资料审核和机具核查两种方式。资料审核是指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各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对购机者提供的补贴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机具核查是指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机具核查必须坚持“见人、见机、见票”,“见人”就是在核验时购机者为个人的,应当是购机者本人或其成年家庭成员,经营组织应当是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场;“见机”就是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核验时必须在场;“见票”就是购机者购买补贴机具时开具的发票必须在核验时提供给核验人员。

四、核验内容

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核查主要内容包括:

1.资料审核:主要审核购机者身份的合规性,补贴机具有关资料的完整性。申请表记载的购机者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购机者姓名、机具型号、经销企业、发票号、销售价格与开具的发票内容是否一致;登记的一折统账号与购机者持有的一折统账号、名称是否一致。动力机械注册登记有关资料是否完整。其中只要有一项为“否”,该机具核实不予通过。

2.机具核查:主要核查购机者所购机具外观与补贴系统录入机具外观是否一致;所购机具铭牌是否完整固定,铭牌记载的机具型号、生产企业、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申请表所记载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是否一致;机具是否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其中只要有一项为“否”,该机具核实不予通过。

牌证管理的动力机械(由县政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负责核验):在县政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进行补贴机具的核验工作,核验补贴机具外观、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申请表记载是否一致;并现场拍摄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照片、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铭牌照片,核验完成后由购机者和核验人员在核验表上签字确认,核验通过的一并加盖“信息相符核实通过”印章,并在核验表上打印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照片、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铭牌照片。县农机监理站在核验表上盖章,负责人签字并确认核验结果,政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做好有关动力机械核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原则上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对县政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的动力机械进行再次核验。

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核验):育苗设备、碾米机、磨粉机、磨浆机、果蔬加工机械、饲料混合机、秸秆膨化机、设施农业装备以及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在核验时,必须是组装完整,并进行实际使用的机具方可进行机具核验工作(核验的同时要对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了解掌握)。需另行配置动力装置的,在核验时必须到位,核验时未完成组装、未投入使用的,不予进行机具核验。

小型农业机械(补贴额小于2000元的其它机具)(由各镇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验):为营造高效、便捷的机具核验工作环境,切实方便广大购机户的机具核验,小型农机具以各镇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为主体组织实施,负责对本镇区域内的补贴机具进行核验,核验时现场拍摄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照片和铭牌照片,核验工作人员及购机者在核验表上签字确认后,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核验通过的在核验表上一并加盖“信息相符核实通过XX镇补贴专用章”印章。所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核验完成后将人机合影、铭牌照片打印在核验表上,并做好核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按一定比例进行回访抽查。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五、其他规定

1.核验完成后,由县、镇两级参与核验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核验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2.核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核验的,要及时做好记录,将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将反馈结果及时向购机者详细说明。同时该机具对应的补贴申请流程中止,由购机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核验申请。复核仍不能通过的,该机具对应的补贴申请作废。

3.核验通过的,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核验表进行形式审查,查验通过的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县核实操作。

4.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实行“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核验原则,参与补贴机具核验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机具核验成效显著,核验结果经得起检验。

5.因核验过程违规操作,造成机具核实结果错误,该份核实结果作废,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启动纠错机制,重新抽调人员组成新的机具核实小组,对该机具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