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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临泽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 阅读:279 | 编辑: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临泽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与实施重点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9〕40号)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玉米生产、蔬菜生产及畜牧养殖业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关键环节机械补贴玉米生产、蔬菜生产及畜牧养殖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以省级方案为基准引导购置烘干、种子加工、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农机新产品的购机者申报补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二是突出支持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农机具的补贴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引导北斗系统在以玉米及蔬菜生产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引导农机创新产品通过省上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列入补贴范围,优先予以补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式予以补贴。三是在补贴标准升降与上级规定同步积极响应省上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有升有降”的政策规范,向购机者宣传补贴标准升降政策,引导购机者合理购机、理性投资农机。四是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资质

(一)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省厅公布的范围为准(以下简称“补贴范围”),目前包括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省厅的政策规范适时进行调整。我县优先保障玉米生产、畜牧养殖蔬菜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

根据省、市、、镇安排可以将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列入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分别由省、市、县、镇确定,不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二)补贴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具体补贴机具的品目型号以《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为准,不能被系统识别的机具不得列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原则上经营组织应当在本县行政区域注册或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补贴额一览表或者《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县本级不得自行调整补贴额度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补贴资金全县统一使用,再不进行二次分解。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临泽县农业农村关于印发<临泽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0〕71号)执行。为加快老旧农机具的报废更新步伐,将原方案中“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设置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3台”修改为“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设置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15台,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5台。

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县财政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农业农村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发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组织机具投档。引导本地农机企业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进行企业投档工作。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并按规定投送或提交有关资料。

(三)补贴申请流程《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启动情况下,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服务将常年连续开放,直到当年资金使用完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按以下流程进行:

1.提出申请。1)现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窗口,在法定工作日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原件、身份证(营业证)原件、机具铭牌(包括发动机)照片、人机合影照片、惠民惠农一卡通存折原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线申请,鼓励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申请经过审核同意后,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原件、身份证(营业证)原件、机具铭牌(包括发动机)照片、人机合影照片、惠民惠农一卡通存折原件前往农业农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务服务窗口申请,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将作为补贴申请被确认的唯一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将全面开放、应录尽录,同时努力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购机申请须由购机者本人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窗口办理申请的,可以使用手机APP办理申请。

当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将通过县公务网、县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2.机具审核。购机者提交购机申请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后,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按照省厅发布的《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和《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的要求,在2个工作日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退回”操作,“退回”操作时须同时注明原因。符合要求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按每10个工作日一次的方式提交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财政所协助,共同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验,其中牌证管理的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只核对行驶证与发票及申请表上的数据是符相符。各镇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具的现场核实工作。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对简易冷藏设施等安装类机具、验收难度大的机具进行抽查验收,具体机具类别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确定。

在核验阶段发现问题的应当根据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通知购机者或者经销(生产企业)处置,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没有得到及时处置,退回或冻结该份申请,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启封冻结申请,重新进入补贴流程。

(四)申请公示。核验通过的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五)兑付补贴资金。补贴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并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有关材料,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农机、畜牧领导、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下设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分析易发多发违规行为和技术性争议事项,深入查找政策实施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完善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向市县延伸,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县级农业农村、财政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确定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的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依托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活动,随时注意系统中关于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省上相关农机试验鉴定、补贴机具投档、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技术,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推广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要有效畅通,发生变更要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部门。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镇两级要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县级农业农村、财政每年12月5日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并抄报市农业农村、财政

省级:

农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931-8821153 

农机补贴政策监督电话:0931-8821153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

政策咨询邮箱:tnjhglc@163.com

政策执行举报邮箱:tnjhglc@163.com

县级:

农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936-5567166  5521927 

农机补贴政策监督电话:0936-5521641  5521720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 0936-5521641  5521609

附件:1.2021-2023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

3.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结果汇总表

4.临泽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

 

 

 

 

 

 

 

 

 

 

 

 

 

 

附件1

2021—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圆盘犁

1.1.3旋耕机

1.1.4深松机

1.1.5开沟机

1.1.6耕整机

1.1.7微耕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灭茬机

1.2.4筑埂机

1.2.5铺膜机

1.2.6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水稻直播机

2.1.8精量播种机

2.1.9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3.3.3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棉花收获机

4.4果实收获机械

4.4.1果实捡拾机

4.4.2番茄收获机

4.4.3辣椒收获机

4.5蔬菜收获机械

4.5.1果类蔬菜收获机

4.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采茶机

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7.1油菜籽收获机

4.7.2葵花籽收获机

4.8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8.1薯类收获机

4.8.2甜菜收获机

4.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9.2搂草机

4.9.3打(压)捆机

4.9.4圆草捆包膜机

4.9.5青饲料收获机

4.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秸秆粉碎还田机

4.10.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风筛清选机

5.2.2重力清选机

5.2.3窝眼清选机

5.2.4复式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0.1.3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残膜回收机

11.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挖掘机械

12.1.1挖坑机

12.2平地机械

12.2.1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蒸汽灭菌设备

13.2.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驱动耙

15.2.2籽棉清理机

15.2.3水帘降温设备

15.2.4热水加温系统

15.2.5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6水井钻机

15.2.7旋耕播种机

15.2.8大米色选机

15.2.9杂粮色选机

15.2.10秸秆膨化机

15.2.11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2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3沼气发电机组

15.2.14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5茶叶输送机

15.2.16茶叶压扁机

15.2.17茶叶色选机

15.2.18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9果园作业平台

15.2.20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21秸秆收集机

15.2.22瓜果取籽机

15.2.23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