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公告
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2022年,我县农民农机购置需求旺盛,截止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已经超过省上下达补贴资金总额的10%,现暂停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从即日起新购置农机具只核查、登记,不再办理补贴,待2022年第二批补贴资金到位后再予以办理。请广大购机农户周知,理解支持。
灵台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