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具核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2、全面推行“边购边核”的模式,凡参与补贴的机具必须到农机部门现场核实(部分需安装调试到位的机具需入户核实),需办理牌证的拖拉机必须先到监理部门办理牌证后方可核实受理。
3、机具核实严格执行农业部补贴产品目录和农机补贴操作管理系统投档的补贴产品。
4、机具核实时,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①严禁核实补贴产品目录以外或已缩减品目的农机产品;
②严禁核实列入黑名单的补贴产品;
③严禁不见车(机具)见人核实;
④严禁核实县域外农户购机参与本县补贴;
⑤严禁核实未经生产企业委托销售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直销除外);
⑥严禁核实无铭牌或铭牌不规范,无出厂合格证以及农机鉴定检验报告过期的补贴产品;
⑦严禁核实销售价格与发票面额不一致的机具;
⑧严禁核实一折统提供他人账号(户内除外)的购机者;
⑨严禁核实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⑩严禁核实中对不同经销企业或同类别不同型号的补贴产品区别对待。
5、必须认真核对机具核查表购机者信息和补贴机具信息,坚决做到“五个统一”:购机人与证件相统一;机具实物与补贴系统投档的产品相统一;机具实物与核查表机具信息相统一;发票上发动机号、车架号(编号)与实物核实的信息相统一;供货企业与发票开具单位统一。
6、坚持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