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
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全面推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工作方式,由县农机部门采取“边购机,边核实,边公示”的常态化运作模式,严格按照自主购机→核实机具→办理牌证→申请补贴→信息公示→资金兑付的程序进行操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1、自主购机。按照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程序,购机户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议价、自主购机。经销企业认真填写机具核查表并加盖公章后交购机户,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核实机具。购机户购机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惠农资金“一折统”、企业填写的机具核查表和所购机具到县农机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核实严格对照调整后的《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并标识“国家补贴机具”字样。核实通过后按照购机先后顺序对核查表进行编号,给购机户发放补贴机具受理通知单。
3、办理牌证。县农机分校负责对购机户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凡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必须到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实行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4、申请补贴。全省补贴管理系统开通后,县农机部门按照补贴资金规模和机具核查表编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由经销企业通知相应购机户持补贴机具受理通知单、本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一折统、惠农资金明白册到县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经核实无异议后登录甘肃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录入购机户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指标确认书,填写补贴档案袋。对因补贴资金规模有限而未能享受补贴的购机户,按照核查表编号顺序,在下一年度优先享受补贴。
5、信息公示。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补贴对象确定后,要将享受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和农业信息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6、资金兑付。经县农机部门审核后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资金拨付后由县农村合作银行通过惠农资金“一折统”或银行账号兑付补贴资金。
7、档案管理。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县农机部门确定专人整理补贴档案,确保每台补贴机具核查表、申请表、指标确认书、企业供货表、归档表统一装档,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