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操作”的原则,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
第三条 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进本县系统管理员、有关部门和企业用户等统一使用补贴信息系统;
(二)农机管理部门管理员负责办理申请核实、申请拨款和乡镇用户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管理员负责做好结算通过和结算退回;镇用户协助县级管理员办理辖区内申请核查等工作;
(三)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第四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第五条 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第六条 因未按规定操作而发生信息泄露的,相关用户须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生产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和所推荐经销商系统操作的监管,经销商发生问题的,生产企业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