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2. 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实施。
3. 加快资金兑付进度,按月及时协调县财政兑付补贴资金。
4. 资金兑付零失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付到购机农户。
5. 严格执行退货规定,参与补贴未兑付补贴资金的,及时收回销毁受理通知单和机具核查表,已兑付补贴资金的,补贴资金退回财政专户,并收回补贴申请表妥善销毁相关补贴资料。
严禁在补贴资金兑付中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
6. 严禁在补贴资金兑付中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