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农民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 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平,指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和组织都有享受补贴的平等权利。
3、公正,缩减品目、重点机具敞开补贴、合作社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以及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资金规模,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确定享受补贴的受益对象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4、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或银行账号直接兑付到购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标准
1、补贴对象必须为县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农机合作社优先安排资金享受补贴。
2、补贴范围为农业部通用类、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对已缩减或列入黑名单的补贴产品除外。
3、补贴标准按农业部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并实行“定额+比例”(机具销售价格的30%)双控措施确定具体补贴额。
三、全价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政策公告。通过乡镇公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补贴对象、优先补贴条件、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购机程序、工作机构以及相关要求等进行宣传。
2、核实机具。购机者购机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惠农资金“一折统”、企业填写的机具核查表和所购机具到县农机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核实通过后按照购机的先后顺序对核查表进行编号,给购机者发放补贴机具受理通知单。
3、办理牌证。县农机分校负责对购机户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实行开展手里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4、申请补贴。全省补贴管理系统开通后,县农机部门按照补贴资金规模和机具核查表编号顺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由经销企业通知相应购机户持补贴机具受理通知单、本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一折统、惠农资金明白册到县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经核实无异议后登录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补贴申请表,填写档案袋。
5、资金兑付。经县农机部门审核后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资金拨付后由县农商银行通过惠农资金“一折统”或银行账号兑付补贴资金。
四、监督管理
1、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农机。工商、农商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2、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县财政、农机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
3、公开信息。各乡镇和先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咨询服务等方式,公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网上公布,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