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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 阅读:97 | 编辑:碌曲县 | 作者: | 文章来源:碌曲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碌农机字〔202129   签发人:贡保才让

 

 

碌曲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关于上报《2021-2023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现随文报来碌曲县农机化服务中心《关于上报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请审阅,妥否,请指正。

 

                      碌曲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20218  16

 

 

                                                   

碌曲县农机化服务中心               20218  16

碌曲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     

为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创新操作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益,更加便捷地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生产。确保全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规范、有序实施。根据《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2021]45号及《甘南州农业农村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南农字[2021] 201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与实施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45号)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牧民对机械化立足产业特色,突出补贴重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本着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方便群众的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注重规范实施。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资质

(一)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3小类156个品目(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农(林)场。补贴资金向粮油作物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平安农机示范乡镇、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示范乡镇、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适当倾斜。

2021年省农牧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万元,全部按照此方案实施。

   (二) 补贴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实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有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县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2021-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

   2021年,对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售货机、大型面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四、操作流程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机具和生产企业(经销商),自主议价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行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拍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补贴资金兑付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向县财政局报送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县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审核后,按照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通”发放的政策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各乡镇财政所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者惠农财政补贴“一折通”账户上。

(四)报送信息及总结

县农机部门要及时整理全县农机具购置补贴纸质和电子档案,125日前,向上级农机部门报送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检查情况、补贴信息和总结报告,并把全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上传到县级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布。

五、工作责任

1.各乡镇政府:负责政策宣传、补贴基础资料审核上报和补贴公示等工作。

2.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碌曲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宣传、农机补贴信息录入、补贴公示、机具核实、补贴机具资料的审查与档案管理,项目实施监管和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的审核及补贴资金的拨付、监管等工作。

4.县农村合作银行:负责将补贴资金按时限要求及时打入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

5.各乡镇财政所:负责补贴资金的按时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各乡镇、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由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补贴公示、资料审查、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向社会公布,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难。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与督查,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县财政局、农机化服务中心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补贴销售机具价格进行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补贴机具的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实施单位各负其责,责任到岗到人,实行谁办理、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生产企业(经销商)未实行一机一铭牌补贴机具信息公示制度、不及时登录购机补贴软件填写补贴机具相关信息、不及时为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和违反农业部“七个不得”、误导或欺骗购机者、“三包”服务不到位、虚抬机具价格、采取不正当竞争、随意减少或改变补贴机具配置的、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立即报请省农机推广总站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组织或参与倒卖补贴指标和补贴机具、以次充好、以小套大、回收补贴机具等方式套取补贴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含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申请补贴资格初审把关不严、机具核实不到位、资料审查不负责、向农民或企业违规收费甚至索拿卡要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碌曲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

         3、碌曲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