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实施,规范补贴操作流程,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一、核验主体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责任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机)部门。
二、核验范围
年度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三、核验方式
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对购机者及所购机具信息按要求现场逐台核查,严格按照“见人、见机、见发票、见机具铭牌”的要求,遵循“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核验内容包括:(1)购机者购买机具是否真实;(2)所购机具与申请表上的机具大类和小类、机具品目等是否相符;(3)机具铭牌是否金属制作且固定在机具上;(4)机具铭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发票、《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是否相符;(5)是否有补贴额偏高或异常情况等。在确定补贴机具核查无误后,工作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
四、补贴资金兑付。
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财政所对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