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上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0万元,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1〕45号)和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要求,我中心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原则,优先保证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资金重点用于结算2021年补贴系统超录机具的补贴款,共使用补资金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