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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庆城县农机购置补贴限时办结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 阅读:126 | 编辑:庆城县 | 作者: | 文章来源:庆城县农机服务中心

庆城县农机购置补贴限时办结说明

庆城县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凡自主选择购买了补贴目录范围内机具的购机者都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经营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户口簿、惠农一折统(经营组织携带对公账户)、购机发票原件、人机合影和铭牌照片(动力机械必须挂牌后申请)到政务大厅县农机补贴窗口申请农机补贴 ;县农机中心补贴办初审合格后,受理申请,向申请者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并在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购机者持上述证件及《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到村部核实盖章并且及时上交其乡财政所,乡财政所进行审查核对并汇总,于每月5号、6号(遇节假日顺延)向县农机中心报送本乡镇补贴资料;县农机中心补贴办对乡镇财政所上报的申请补贴机具资料及时审查核对确认后,提交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兑付至购机者“一折通”账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全程办理时限为33天,农机部门办理时限为18天(录入日期至申请结算日期),财政部门办理时限为15天(申请结算日期至结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