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年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申请备案的报告
县人大办公室:
一、起草来由
为全面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新模式,实施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在总结近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清水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印发认真做好2017年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特申请予以备案。我们将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起草目的
1、项目名称
清水县2015-2017年度部列及省列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涉农合作社。
3、项目实施规模及资金来源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批下达,2017年具体补贴资金规模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分配下达给我县的资金额为准。
三、起草依据
近年来,清水县将以花卉、温棚蔬菜、中药材种植为主的经作业、以苹果生产为主的林果业,以黄牛养殖为主的畜牧业,作为富民富县的三大支柱产业来抓,全县上下齐抓共建,投入相当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涌现出了一批种、养、加工的规模大乡、大村、大户,有效地改善了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富民富县的目的,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用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充分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支农惠农政策,将人们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耕作方式中解放出来,转移到其他产业,促进人、财、物的合理配置,促进全县经作业、林果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支柱产业走向科学化、机械化轨道,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四、起草过程
(一)今年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下达我县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国家或省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耕整、种植施肥、田园管理、农产品初加工、收获和畜牧水产养殖等共计11个大类36个小类94个品目。
(二) 立足县情实际,以本县原有农机装备为依托,这是实现本项目的基础。
(三) 充分围绕全县林果、马铃薯种植、大棚蔬菜生产、畜牧业为主的四大支柱产业,重点引进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收机械、牧草加工机械、植保机械等产品,符合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 项目实施后,可增加农机总动力28.4万 千瓦,实现农机经营收入2708.6万元,利税178 万元,增产1400万公斤。增收2708.6万元。
(五 )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变我县农业配套比例失衡,农机装备不足,经营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五、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清水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2、法定地址:清水县永清路138号
3、法定代表:俞庚戌
4、承办单位简况:县农机管理站共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5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主要从事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拖拉机驾驶员及农机操作手的培训、农业机械管理等工作。
六、项目实施内容
(一)微耕机购置项目
(二 )覆盖机购置项目
(三 )喷雾喷粉机购置项目
(四)背负式玉米收获机购置项目
(五)磨粉机购置项目
(六)喷灌机购置项目
(七)铡草机购置项目
(八)饲粉粉碎机购置项目
(九)手扶拖机购置项目
(十)轮式拖拉机购置项目
(十一)履带式拖拉机购置项目
七、项目实施时限
该项目自2017年5起实施至2017年12底结束,实施期1年。
八、项目管理
为加强对农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管理站。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工作部署,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任组长,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做好辖县内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全程审查和监督,购机户逐一核查等工作,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特此报告。
清水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