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农机管理站文件
清农机发〔2017〕12号 签发人:俞庚戌
关于上报清水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的报告
省农机局:
现将《清水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附件:清水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2:清水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得分表
附件3:清水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打分汇总表
清水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清水县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根据甘农机计发(2017)64号文件要求,我县农机管理部门于近日对本县2017年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评估制度建设、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建立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制度。
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农机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投诉和信息公开方面,印发管理办法,印发操作流程等;在补贴责任制方面,我县农机管理站领导与分管领导以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逐级签订责任状。
2、按规定对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未按规定执行的,并且出现经销商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予以处罚。
国家和省级对补贴经销商的资质、条件和经营行为有明确规定,《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具体考核我县农机管理部门是否执行了部、省和市级农业、财政部门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对本地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杜绝经销商违法违纪行为。
3、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或开通固定专栏。
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或开通固定专栏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公开补贴信息。在县政府、农业等综合网站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二是按时完整公开信息指的是信息公开内容、数量、频率符合《甘肃省农机局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其他正式文件的规定。
4、构建廉政风险机制,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的是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在认真学习、全面排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本单位参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涉及的主要风险工作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防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我县农机管理部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防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做一次农机购置补贴防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至少参加一次农机购置补贴防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5、补贴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我县农机管理部门按《甘肃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组织检查。
根据《甘肃省2015-2017年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度检查方案。检查的主要内容指的是年度内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组织地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机具进行全面核查,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和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检查。
6、投诉处理。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群众直接向我县农机主管部门投诉,由接受投诉的部门按规定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二是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由我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调查处理,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由负责同志审核处理结果并存档备查,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7、材料信息报送。按要求上报材料。
我县农机管理部门按照省农机局和市农机管理站要求及时上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总结等农机补贴的相关材料。
8、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
县农机管理站每半月统计一次实施进度报市农机管理站。
9、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本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完成。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为三年来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速的平均值,。
二、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说明
(一)制度建设自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绩效,我县农机管理部门建立了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以上四个方面制度评分的依据是对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完善。在资金管理、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方面专门印发管理办法、通知以及操作流程等;在补贴责任制方面和主管局签订了补贴责任状。
(二)重点工作自评情况说明
1.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确定自评情况说明
补贴机具:2017年中央和省级购机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排灌机械10个大类27个小类63个品目,用于全县经作业、林果业 等产业。
补贴对象:一是严格了报名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向乡镇农机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乡镇农机站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并报乡镇党委、政府研究讨论。各乡镇根据各申请户的具体情况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所分配的补贴指标内,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报县农机管理站审核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后,进行信息录入。二是在整个购机工作中实行了一次公告二次公示制。即首先公告补贴的政策、条件和相关要求。其次是二次公示,乡镇农机站在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购机对象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尔后报农机管理站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别在乡镇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是补贴对象名单及所购机型、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间,县农机管理站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电话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
补贴经销商确定:确定供货及时、产品质量好、价位适中、信誉资质好的天水大众农机公司、兰州金诚农机公司等3个经销商为2017年全县补贴农机具指定经销商,方便了购机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
2.信息公开自评情况说明
今年的补贴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本县农业补贴网及各乡镇政务共公开栏,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年度补贴产品目录、经销商名单、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以及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廉政风险防控自评情况说明
我们能严格按照部、省级“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要求,规范操作项目。不存在指定经销商;不存在违反规定确定补贴对象;不存在将国家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拉入补贴目录,不存在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存在向农民和企业乱收费和借故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等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补贴资金,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的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出现向经销商收取推广费,强迫经销商参加各种机具展示活动以及向享受补贴的农民收取报名费、指标费、装卸费等乱收费问题,真正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方便群众,方便经销商及生产企业,农机部门真正发挥了协调、服务管理,监督职能,全县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4.监督检查自评情况说明
一是制定了清水县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方案;二是设立了农机具购置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电话,确定了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凡群众投诉的问题, 及时与经销商联系督促经销商尽可能的短期内解决;三是我们认真开展了补贴产品售后追踪监督,采取电话抽查、入户抽查等形式,对经销商供货情况、补贴价格执行情况、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全程监管,随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 尽可能的将各种矛盾消化处理在基层,防止了各种群访事件的发生。
5.投诉处理自评情况说明
成立督查组,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力争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
在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上,我们要求供货商,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机械补贴目录》中规定的产品型号对应发放机具。
一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对补贴机具进行售后跟踪监督,专项检查机具质量。
二是设立监督电话(0938—7110280),实行验货员制度,发放机具必须在验货后方可供货。
三是通过调查了解,我县投放的农机具总体上没有出现大的质量问题,仅从以上反应出的问题来说,也不是十分明显。值得庆幸的是发动机的故障率为零,操作机构、行走机构和其它也只存在部分常见问题,截止目前,未出现意见投诉案件。
6.材料上报自评情况说明
为使农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我们按省、市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批、分次及时上报农机购置补贴半月报、月报、实施进度情况、信息公开情况、阶段总结、核查报告、资金结算情况等各项材料。确保项目工作按时完成。
(三)执行实施自评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共争取补贴资金177.25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为100万元;2016年结转17.253万元,省级(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试点资金50万元;深松整地、报废更新试点、抓点示范资金10万元)。由于实行全新的网上登录操作系统,加之今年农民观望情绪较为严重,农机管理部门业务量加大,直接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进展。为此,我们采取了分批、分次落实项目的办法。将补贴资金分四批完成,即:边宣传,边登记:边核查、边结算。截止目前,共产生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92份,受益农户42户,补贴大型拖拉机等机具116台(件、部),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投入91.86万元,完成78.3%。补贴资金主要倾向于双垄沟播玉米种植机械、经济作物种植机械、田园管理机械和蔬菜种植机械。
(四)实施效果自评情况说明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施效果自评着重表现在:
一是彰显政策补贴作用,激发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二是农机总量持续增长,装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
三是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高。
四是促进农民增收。
五是树立了农机新形象。
六是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建设步伐。
七是使全县农机化发展有一个良性循环。
(五)一票否决自评情况说明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
一是补贴政策已深入民心,购机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拉动了社会资金投入。
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增加了购机户的经济收入。
三是农机购置补贴加速了我县农机化水平的快速提高。
四是农机补贴推动了大中型机械化生产及保护性耕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个购机补贴工作启动的时间偏晚,时间滞后。错过了春季农田作业时机,增加了机具的选型调配工作的难度,影响了效益发挥。
二是工作运行经费不足。农机补贴工作政策性强,程序繁杂,涉及到交通费用、打印费用、宣传费用、通讯费用、调查核实费用等等,农机部门难以承担。运行经费的不足,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使用中问题多。一是由于绝大部分机手是第一次接触和使用新型机具,存在着操作不熟练,调整不当,保养不到位的问题,需要销售商和农机部门共同搞好技术服务。二是部分机具产品质量欠佳,售后服务跟不上,零部件供应不到位,影响了机械的使用。
四是补贴机械缺乏顾大兼小。清水县经济规模小、地块小,经济条件、农民购买能力差,马铃薯种收机械,由于受种植模式的影响,购机械的积极性不高。受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资金的限制,影响了经济作物机械化的发展。因此,在补贴过程中,应结合乡(镇)的实际,进一步拓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使小农机也发挥出大作用。
几点建议
一是在指标下达的时间上,最好安排在第一季度,这样有利于农机户在三夏前购回机具并发挥作用。
二是操作程序应简化。建议制定政策应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尽量简化程序,只要农民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农机部门就应及时主动核实并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建议各级政府适当增加工作经费,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普惠制的实施可以从制度上消除农机补贴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打破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减少补贴的损耗,有利于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改善服务质量。
五是开展“农机下乡”活动,采取农户先购机,后审批,再凭票报账的办法,扩大农户购机自主权,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补贴的阳光。
六是建议扩大补贴资金补贴比例,将补贴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
抄送:市推广站、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清水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