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机局:
今年省农牧厅、财政厅分配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00万元,各县区结转2017年剩余资金1638.4873万元,共计6038.4873万元;市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畜牧养殖及果蔬产业等机具的购置补贴。截止7月底,全市共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指标1934.691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2.04%(其中西峰区341.729万元,占41.46%;庆城县183.087万元,占21.33%;环县830.516万元,占55.37%;华池县93.996万元,占13.93%;合水县54.888万元,占15.71%;正宁县94.283万元,占39.02%;宁县203.442万元,占24.73%;镇原县132.75万元,占17.3%);市级财政资金使用8.3936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03%(其中庆城县1.15万元,占5.75%;环县1.029万元,占2.57%;华池县5.277万元,占52.77%;合水县1.199万元,占11.99%;宁县0.0386万元,占0.17%),县(区)进展不平衡,总体进度缓慢。
为了加快补贴政策实施,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推动补贴工作快速进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县(区)农机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县(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和市级财政补贴实施方案,重大事项须提交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按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做好申请受理、机具核实、编号建档、补贴公示、申报结算等各项工作。目前各县(区)中央财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按省局要求经市农机局、财政局会审后批复实施,但部分县(区)至今未按要求报备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实施方案,这些县(区)要高度重视,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市级财政补贴,于8月10日前将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确保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二、 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政策
《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2018年庆阳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是省、市农机部门根据新时期、新阶段农业生产及农民需求实际制定,其内容比原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所变化,尤其是市级财政补贴购置方案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等方面有较大变动,从目前实施情况看,个别县(区)在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工作中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等政策规定理解掌握不到位,有超范围、超标准现象。因此,各县(区)要组织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省、市实施方案,尤其是领导和办理补贴业务的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各级方案内容,熟知方案规定的补贴机具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掌握补贴操作流程,牢记补贴工作纪律要求,确保购机补贴政策正确实施。
三、加大宣传,全面公开信息
要在电视、报纸上刊登、公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办理程序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补贴政策的知晓面,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认真答疑解惑,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享受补贴优惠,尤其要对“在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的政策规定及“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下补贴购机的申请办理程序、补贴资金的兑付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要按照省农机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四 、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
各县(区)要根据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补贴资金申请和兑付程序,规范操作,便民服务。一要严格按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对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在省、市方案规定的范围和额度内做到应补尽补;二要积极宣传“先购后补”操作模式,大力推行“一站式”和“驻乡推进”服务方式,方便农民购机;三要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四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先行办理牌证照;五要加快资料审核整理,确保每季度向财政部门至少提交一次补贴结算资料,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
五、强化监督, 严守工作纪律
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不忘初心,敢于担当,遇到矛盾不回避,出现问题不推诿,及时纠正和消除廉政隐患。对于实施中的重难点工作,要对症施策;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提出建议。要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难点、新风险,加强自律,防控风险。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严格遵守补贴工作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六、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强对补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督促产销企业及时供货,保证补贴产品质量。要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生产企业,上报省农机局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公正严肃的政策实施环境。
庆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