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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印发《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阅读:231 | 编辑:庆阳市 | 作者: | 文章来源:自拟

                                    庆农机发〔2019〕31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局:

  为了切实做好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市农机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庆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庆阳市级财政补贴购置农业机械工作,根据原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庆阳市农机购置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为推动全市农业生产,庆阳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市8县(区)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饲草及畜牧机具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的累加补贴,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确保饲草及畜牧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在满足饲草及畜牧机具补贴需求的前提下,对于市级财政剩余补贴资金,各县(区)可按照确保粮食安全要求和当地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对100马力以上拖拉机、粮食生产及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等机具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进行累加补贴,具体机具种类范围由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市级财政累加补贴机具必须在《2018-2020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所列范围内,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具体品牌由购机户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向群众强行推荐补贴机具的品牌型号及生产销售企业,由群众自主选购。

  (二)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累加补贴按照定额补贴的原则进行补贴,即同一分档机具在同一县域内实行同一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由各县(区)根据申请补贴机具的数量及补贴资金指标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的1/3,补贴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

  三、补贴对象

  根据原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申报市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的购机者必须符合上述关于补贴对象的规定。

  同一机具不得同时享受省财政资金和市财政资金累加补贴,省级或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对每一个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四、申报程序

  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兑付程序必须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程序同步,严格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五、工作保障

  各县(区)财政、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补贴购置农业机械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落实补贴购置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农机、农业、果业、畜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合理确定市级财政补贴机具种类、标准,科学制定本县(区)的实施方案。农机部门要积极协调对接,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工作,重要工作必须报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强化政策宣传。要认真学习补贴政策文件精神,针对补贴政策变化,广泛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根据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开发和农业生产需要,引导农民选择生产急需、性能优越、先进适用的机具。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严格补贴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整合使用中央、省、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四)加强信息公开。公平公开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及时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资金执行进度及购机户购机信息,接受监督。

  (五)加强供货企业管理。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退换货及纠纷处理等工作。

  (六)开展绩效评价。各县区要认真按照《农机化项目绩效评价表》有关内容对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各县(区)必须将本县(区)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于12月31日前将市级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庆阳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庆阳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农户花名表报市局综合科。

  电子邮箱:QYNJK8633388@126.com。

  附:1.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19年庆阳市级财政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农户花名表

    3.农机化项目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