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农机发〔2023〕45号
庆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关于全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资金支付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6145万元,其中:去年11月下达第一批资金3832万元,今年5月份下达了第二批资金2313万元。截止5月底,各实施县补贴资金指标已全部登记使用,占资金指标的100%。省农业农村厅、市农机中心于7月份两次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抓紧对接财政部门及早兑付补贴资金。根据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显示,截止7月31日,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付1292.278万元,支付率仅为21%,位居全省倒数第二。各实施县区正宁县支付150万元,支付率79%;镇原县支付1079万元,支付率76%;庆城县支付63.278万元,支付率16%;西峰区、环县、华池县、合水县、宁县支付率为0%。由于资金支付缓慢,省农业农村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对我市及补贴资金支付率在50%以下的庆城县区给予了通报批评,对补贴资金支付率为0%的西峰区、环县、华池县、合水县、宁县给予了严厉通报批评。
根据各县区政策实施情况,资金支付进度迟缓的原因,主要是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不到位,与财政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不够,部分县区未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填报操作,同时也存在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的现象。
为了进一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落实,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快补贴资金使用兑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快申请受理进度。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加快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审核操作速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细落实。
(二)严格落实限时办理。要按照政策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进行公示、审核,及时整理汇总补贴结算资料,提交财政部门,确保农机部门审核环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三)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各县区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对接财政部门讲清政策和考核要求,反映群众呼声,协调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确保群众及时享受补贴政策优惠。
(四)及时填报支付信息。 各实施县区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于每月25日前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执行进度、支付情况等信息,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庆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