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县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0万元,省补资金20万元)。在购机补贴操作过程中,我们严格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阳光操作。全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补贴各类机具1009台 ,其中:大中型拖拉机85台,拖拉机配套机具94台,畜牧养殖机具6台,排灌机械813台,其它机具11台。受益农户达265户,直接带动农户投入农机购置资金772万元以上。
通过实施国家和省上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预期目标,全面提升了农机化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