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19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农牧厅 、财政厅《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8〕9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从中央财政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只能当年使用,补贴额度用完即止。通过试点试验,不断总结实施经验,探索适合我区推广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切实提高我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产业发展水平。
二、实施范围
根据甘肃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需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等情况,2019年我区将在15个乡镇和各农林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三、补贴对象
在肃州区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四、报废补贴机具类型
报废补贴机具类型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机具原则上为依法在农机监理机构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对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能够确定其来历合法,产权明确,无财产归属等纠纷的,可作为报废补贴机具。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1、国家明令淘汰的。
2、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5、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五、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
拖拉机
机型 | 类别 | 报废年限(年) | 补贴额(元) |
皮带传动 | 10 | 500 | |
直联传动 | 10 | 800 |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含) | 10 | 1000 |
20-50马力(含) | 15 | 2500 | |
50-80马力(含) | 15 | 5000 | |
80-100马力(含) | 15 | 8000 | |
100马力以上 | 15 | 11000 | |
履带拖拉机 | 12 | 10000 |
(二)联合收割机
机型 | 类别 | 报废年限(年) | 补贴额(元)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12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12 | 5000 | |
喂入量3-4kg/s(含) | 12 | 70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2 | 10000 |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12 | 60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2 | 16000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10 | 3000 |
3-4行 | 10 | 50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12 | 6000 |
3行 | 12 | 12000 | |
4行及以上 | 12 | 18000 |
六、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报废申请。已在农机监理机构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所有人(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等凭证,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机主)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发票等来历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凭证,不能提供来历证明的可凭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向区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区农机部门根据机具报废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签注意见。
(二)机具回收。机主将报废的旧机交售肃州区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以下简称农机回收单位)。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向机主出具《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样式见附件1,由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印发,以下简称《回收证明》)。报废农机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回收的农机由区农机部门监督农机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农机回收单位应当采集报废机具与机主人机合影电子照片,作为档案资料。
(三)注销登记。机主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携带《回收证明》、登记证书、牌证等凭证,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手续,注销农机牌证。报废农业机械的所有人(机主)可以委托农机回收单位代理申请注销登记。
(四)申请更新。机主凭《回收证明》到区农机部门领取并填写《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向区农机局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区农机部门根据机主报废和拟新购的机具类型和补贴额度,对报废更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新购机具的实际价格(指扣除应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后的价格)必须高于已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五)兑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原则上当年使用。机主凭有效的《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包括人机合影在内的报废机具档案复印件,到区农机局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审核手续。经审核、公示、复核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拨付购机农户(机主)。购置新机后,应依法在区农机监理站注册登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机、财政、商务等有关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肃州区2019年农机报废更新操作办法和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加快补贴资金落实进度,确保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试点工作。区农机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总结补贴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做好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区财政局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农机报废更新工作顺利进行。农机管理各部门、商务局要依法对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实施监管,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二)推行政务公开。区农机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补贴受益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回收拆解。农机回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向区农机局备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可作为农机回收单位,从事农机回收拆解业务。为方便机主就地就近交售旧机,我区确定甘肃海涛集团酒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酒泉市柳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酒泉瑞丰农业机械报废拆解中心,酒泉市金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酒泉国泰农业机械报废拆解中心5家企业承担全区农机回收拆解业务。《回收证明》以省农机局统一印制的样本为准,农机回收单位到区农机部门领取《回收证明》。农机回收单位应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机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机具型号、牌照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时间、相关证明等基本信息及人机合影等材料,并向机主提供档案复印件。农机回收单位要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并对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禁止农机回收单位销售报废农业机械整机及零部件。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农机、商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机拆解单位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管理服务。农机、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机制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要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农机回收单位要按规定回收、拆解、销毁旧机,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不履行服务承诺的,将取消其办理《回收证明》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回收资格。
附件:1.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2.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3.肃州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附件1 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机主联系电话 | ||
机具型号 | 机具类别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发证单位(章)
|
农机回收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单位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交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查。 |
回收证明编号: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监
附件2
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编号:
机主 姓名 | 身份证号 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地 址 | 电话 | |||||||||
报废农机回收证明编号 | ||||||||||
机具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
牌照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
底盘(车架)号码 | 机具出厂时间 | |||||||||
机型类别核实情况 (本栏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在对应机型类别后面划“√”) | 机型 | 类别 | 补贴额(元) | 核实结果 | ||||||
手扶拖拉机 | 皮带传动 | 500 | ||||||||
直联传动 | 800 |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
20-50马力(含) | 2500 | |||||||||
50-80马力(含) | 5000 | |||||||||
80-100马力(含) | 8000 | |||||||||
100马力以上 | 11000 | |||||||||
履带拖拉机 | 100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
喂入量1-3 kg/s(含) | 5000 | |||||||||
喂入量3-4 kg/s(含) | 7000 | |||||||||
喂入量4 kg/s以上 | 10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60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6000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
3-4行 | 50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6000 | ||||||||
3行 | 12000 | |||||||||
4行及以上 | 18000 | |||||||||
农机化主管部门意见:
报废机具信息已核实无误。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 此证明作为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 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实。 |
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留存经销商;二联留存农机化主管部门;三联留存财政部门。
附件3
肃州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单位名单:甘肃海涛集团酒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肃州区西关路1号(银星纸业对面中国石化加油站东)
联系电话:6980675
2、单位名单:酒泉市柳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肃州区312国道以南废旧回收市场79号
联系电话:13195979988
3、单位名单:酒泉市金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 址:肃州区总寨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3079389979
4、单位名单:酒泉市瑞丰报废拆解中心
地 址:肃州区巨龙物流港
联系电话:13893780012
5、单位名单:酒泉国泰农业机械报废拆解中心
地 址:肃州区312国道以南废旧回收市场
联系电话:1771867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