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报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14号)文件要求,肃州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查摆,现就2022年度肃州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争取情况
2022年肃州区农机服务中心向上争取补贴资金299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946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50万元;中央下达肃州区2022年度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00万元;下达肃州区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0万元;下达肃州区2022年度农机耕地深松整地补贴资金486万元。
二、补贴实施情况
止目前,2022年度共办理五批农机购置补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现正在办理中。其中: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为2021年超录部分,共办理补贴机具167台,补贴资金377.252万元,受益农户148户;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共办理补贴机具1026台,补贴资金909.852万元,受益农户886户;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为2022年度第一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共办理报废补贴机具162台,补贴资金191.92万元(其中2021年度录部分107台,补贴资金126.31万元;2022年录入55台,补贴资金65.61万元),受益农户133户;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共办理补贴机具523台,补贴资金598.442万元,受益农户338户。共计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716台,补贴资金1885.546万元,受益农户1372户。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162台,补贴资金191.92万元,受益农户133户。
2022年度甘肃省下达肃州区农机耕地深松整地任务为27万亩,止目前肃州区已完成耕地深松整地面积22万亩,暂未办理补贴手续。预计10月底完成全年耕地深松整地任务面积。
三、资金使用情况
止目前,肃州区2022年度第一、二、三批农机购置补贴(含报废更新)已完成资金兑付手续,共计1479.024万元已全部按《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拨付至农户“一折通”账户中,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总资金的60.12%。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598.442万元,肃州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已完成补贴办理手续并移交区财证局进行下一步资金拨付工作。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正在办理中。
四、政策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推进,我区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互相协作,紧密配合,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机具核查共同完成。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补贴办公室层层签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量化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
2.规范操作程序,严明补贴纪律。区农机中心严格按照农户自主购机、资格审查、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机具核实及公示,补贴资金兑付等程序,认真严谨规范开展补贴工作,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在补贴对象的确定上,严格执行补贴机具备案制度,按照手机APP上传系统先后顺序排队,拨付的每批资金都经补贴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签字下发正式文件后报财政局拨付,坚决杜绝人情补、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力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补贴信息的公示上,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公示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及享受补贴的资金额度,并公布了财政局、农机服务中心的受理投诉电话,同时,还将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公示到了乡镇、村的“乡村小微权力监督乡镇管理子平台”及惠农政策公示栏内,接受群众监督;在补贴纪律的执行上,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监督检查,依法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了补贴企业的监督管理,先后多次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健全完善销售、补贴台账和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配合工作,有效规范了销售市场秩序。二是加强补贴的动力机具管理,补贴机具挂牌率达到100%,有效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制定《肃州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和《异常情形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了补贴机具入户核查工作,要求乡镇农机专管员采取见人、见机、见票的方法,逐户进行了核查并填写现场核查表,并由核查人员签字确认,核查率达100%。农机服务中心对乡镇核查有疑问的机具、一人购买多台机具的机主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大部分群众反映所购置的补贴机具质量较好,售后服务及时,价格比较合理,群众比较满意,没有发现虚购、套购、和搭车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