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天水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12月23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天水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天水市甘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 阅读:276 | 编辑:天水市农机推广站 | 作者: | 文章来源:谷政办发〔2018〕53号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根据《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甘农牧发〔2018〕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范围种类。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详见附件2)。

  (二)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具体补贴额按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的补贴额度执行。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方面。县农机局要会同财政局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绩效管理、违规处理、当年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测算安排我县补贴资金规模。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加强资金监管,上年结转资金应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县财政局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结合实际,设置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其申请条件等(户均年度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申报补贴时,购机者要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一折统、机具发票等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机具发票等原件。

  (四)补贴资金兑付。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县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成立甘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机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机具现场核实要“见人、见机、见发票”,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县农机局要制定和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机局要进一步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附件3)。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认真按照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规定开展绩效考核,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继续实行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县农机局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补贴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县农机局:5622021

县财政局:5623407




附件.docx

1.甘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4.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5.甘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