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农机购置补贴与报废补贴投诉处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当地社会经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到群众投诉后,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单,并及时向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汇报。
二、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情况。
三、群众投诉经核查属实后,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与相关经销企业衔接,抓好落实。
四、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了解投诉处理情况,并对投诉群众进行回访。
五、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要对投诉处理落实不好或没落实的事项进行追踪落实,对服务不到位的经销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裁。
六、接到群众的重大投诉,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部门处理解决。
投诉电话; 0932—5930255
农机补贴投诉处理单
单位名称: 投诉时间:
投诉人姓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事由 | |||||||
接待人员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核实情况 | |||||||
处理意见 | |||||||
处理结果 | |||||||
回访情况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