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48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市各县区及山丹马场。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今年,我市农户购买农机需求继续保持旺盛势头,至目前,全部12484万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占补贴总额的105.88%%,补贴各类机具10998台(套),受益农户8202户,拉动农户投资34436万元;完成农机报废285台,发放报废补贴291.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