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函〔2016〕4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农牧)局(委),省农垦事业办及相关农场:
根据《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要求,省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农机化管理系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国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规分级分类进行整治,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全省农机化管理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和查处涉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问题,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受贿,谋取私利问题;违规插手补贴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经销,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结算资料汇总上报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省农机局成立“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省农机局局长杜永清同志任组长,省农机局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王金丹同志任副组长,计财办、局机关党委、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和督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自查。领导小组要指导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阶段,要以2015年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自查时间须在今年完成,请各市州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局。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纪检组织受理查处。
(四)督导检查。在各市州自查基础上,省局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县、乡、村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将分别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报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纪检部门。各市州要督促各县区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省局下发整改意见1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省局。
(六)阶段总结。各市州和省农垦事业办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省局。省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设计和资金监管机制;总结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农机化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行为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农业部将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组织实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要及时收集整理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从9月份起到明年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每月底前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局报送工作信息(样式自行确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各市州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省农机局联系电话:0931-8419960
电子邮箱: gsnjjcc@126.com
附件: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按照《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6〕40号)要求,我局成立农机购置资金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计财办内,负责具体工作。
组 长:杜永清(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省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贾怀德(省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王金丹(省农机局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郭凤玲(省农机局计财办主任)
安世才(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