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政府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2023年部级绩效延伸考核反馈情况,为保障公民和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益,提升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信息公开水平。现就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规范建设维护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栏维护内容
(一)及时更新完善“专栏”政策通知栏中公布的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者汇总信息、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报告、年度补贴实施方案、年度补贴额一览表、年度操作程序图、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省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等部省以及本级补贴政策通知相关信息。公开购机者信息时,要注意做好涉及购机者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
(二)及时更新完善“专栏”补贴公示栏中公布补贴资金兑付前公示信息、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市级全年不得少于2次对县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维护建设检查通报等公示补贴相关信息。
(三)保持“专栏”畅通,要经常登陆“专栏”自行检测“专栏”、违规通报、黑名单、实时补贴农户信息公开、实时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子栏目链接情况,保证全年畅通,便民查询相关信息。
二、咨询投诉电话保持畅通
各地应及时更新完善本级“专栏”中公布的咨询投诉单位名称、电话号码。并核对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各地补贴咨询投诉电话”(http://www.amic.agri.cn/subsidy/hotline?area_id=2926)自查平台上公布的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省级管理员联系并修改登记。为保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咨询处理投诉事宜,各地应安排专人负责,因工作等原因暂时离开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内请及时开通电话转接(转移)功能。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建设,提高首次采集信息质量,做好经常性维护工作,务必达到“信息全面全程公开、栏目月月有更新、电话有效畅通”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有效。
(二)各地要采用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维护质量。省级在市(州)检查和县(市、区)日常和定期维护的基础上,将采取全年不少于2次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市县。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