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发〔2017〕92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省农垦事业办及相关农场:
根据省农牧厅安排,省局组织对2017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721万元,截至11月底,资金使用3.51亿元,执行进度为60.14%;购置补贴各类机具4.47万台,直接受益农户3.34万户。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庆阳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级农机部门工作经费和特色产业机具累加补贴;酒泉市县两级财政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落实56万元,张掖、兰州、天水等市州财政为实施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机具核实、督查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2.认真开展补贴机具重复编号核查。各级农机部门重视补贴机具编号重复问题的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入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具、见发票,及时向农机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反馈有关信息,并督促落实整改。酒泉市要求“编号重复机具必须逐台核查,核查必须见人、见机具、见发票,核查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3.政策宣传得到加强。各地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或行业网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或通过挂图、明白纸、小手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永登县在各村委会印发张贴购机补贴工作宣传资料,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永登县政府信息网农机补贴专栏上和相关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各地在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同时,坚持制度、教育、管理并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严防违规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甘南州农机局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培训会,告诫农机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缓慢。与上年同期相比,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与结算兑付工作进度缓慢,与全国同期相差14个百分点,全省多数县区将出现资金结余。
2.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系统。部分县区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未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少数县区在省级公开的专栏中缺失考核信息。
3.全面敞开补贴不够落实。少数县区未对之前县级补贴方案中与敞开补贴要求不符的内容进行更改,仍然存在诸如“补贴额低于1000元的机具不予补贴”的现象。
4.兰州新区农机补贴无法办理。原永登县秦川镇、中川镇及皋兰县西岔镇划归兰州新区,当地农户购买农机无法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5.对机具编号重复问题核查解决不彻底。少数县区存在重复补贴资金退回缓慢,重号核查没有留痕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针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进度慢的问题,深入分析造成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
2.加快补贴机具编号重复问题整改。要认真摸清情况,按照省局要求抓紧整改,本年度前全面整改到位。
3.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机具核实,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制度规定,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高度重视审计纪检等部门检查问题的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彻底整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