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管发〔2020〕13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我省畜牧业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 总体目标
以满足畜牧业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需求为目标,推进畜牧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相融合、畜禽养殖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畜牧设施装备配置与养殖场建设相适应,推广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标准化温室,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加快设施装备与设施专用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集成配套,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畜牧业机械化方面,着力推进主要畜种养殖、重点生产环节、规模养殖场(户)的机械化,到2025年,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45%以上,主要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取得显著成效,大型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养殖与机械化协调并进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主要畜种规模化养殖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设施种植机械化方面,到2025年,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45%以上,种植设施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结构类型更加优化,以塑料大棚、日光温室为主的种植设施总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其中:全省戈壁生态农业设施累加建设面积30万亩;设施蔬菜、瓜果、花卉的主要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化肥、农药及水资源利用率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瞄准畜牧机械化和设施种植绿色高效发展的机械化需求,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提升畜牧业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
畜牧业机械化方面:
(一)加快畜牧机械装备研发推广。推进产学研推结合,充分发挥省内骨干设施装备企业作用,提高饲草料和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自主研发能力。支持研发高效饲草料收获加工、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疫病防控、畜产品智能化采集、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先进机械装备;支持研发适宜小规模养殖户需要的粪污收集、清运、发酵处理和施用等小型机械装备;支持推广优质饲草青贮、农作物秸秆制备饲料、工程防疫、智能饲喂、精准环控、自动化采集加工、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等健康养殖和绿色高效机械装备;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暖棚、冷库等设施和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技术装备。支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改善检验检测条件,开展畜牧机械专项鉴定,提升畜牧机械装备试验鉴定能力。
(二)突出抓好规模化养殖全程机械化。以肉牛、肉羊、生猪、奶牛、蛋鸡、肉鸡等养殖为主要对象,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机械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养殖设施设备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养殖全过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大力促进猪、牛、羊的规模化养殖全程机械化。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
(三)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支持鼓励养殖企业进行智能化设施与装备升级改造建设,促进畜牧机械设施装备使用、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支持在养殖各环节重点装备上应用实时信息采集与智能管控系统,建立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示范场,应用畜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大数据开发应用,为畜牧机械装备研发、试验鉴定、推广应用和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持。
(四)发挥好畜牧机械化专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畜牧机械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畜牧机械装备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支持专业服务组织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收、贮、加、送”、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贮运、安全净化防疫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鼓励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促进畜牧机械装备共享共用,提高畜牧机械装备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支持引导中小养殖场(户)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型升级发展。
设施种植机械化方面:
(一)推进设施布局标准化。围绕设施种植产业优势区域,规范标准化温室设施结构与建造的标准,推广轻简化、标准化温室设施。沿黄灌区、河西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县(区)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高标准钢骨架塑料大棚,适度发展大跨度钢骨架塑料大棚;陇东、陇南和天水市重点发展高标准钢骨架单栋及多连栋塑料大棚,辅以少量的日光温室。
(二)推进设施建造宜机化。提出满足农机作业条件的空间结构、出入口、内部通道等方面尺度要求,符合设备安装需要、安全生产要求的结构强度规范。积极将标准棚骨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加快老旧种植设施的宜机化改造,依照农机通行和室内作业条件,改造出入口、室内通道等,优化种植空间布局,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满足设备安装运转、机械通行作业需求。积极推广节能型设施建造材料和低能耗电动设施装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三)实施“三融合”,推进生产作业机械化。现代设施农业呈现出融合发展、加速发展的态势,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亟须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产学研用融合。结合“三融合”,开展协同、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宜机化设施专用品种,筛选、示范宜机化种植技术模式,推进各环节机具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体系,促使良种、良法、良机配套,为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科研支撑,推进设施装备智能化、高效化。加大对设施农业生产装备科技投入力度,突破精量播种、育苗嫁接、移栽和收获等环节技术装备短板。加快推广环境自动调控、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和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开展农机抓点示范,建立一批自动卷帘、精量播种、电动弥雾、电动运输、水肥一体化设施、环境调控等技术装备集成示范点。加力推广尾菜、植株秸秆、残膜等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装备,实现设施种植清洁生产。探索运用“智能化”、“互联网+”等基于现代科技的高新技术,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高效运维管理。
(五)加强扶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推进生产服务社会化。选择一批有人力、有技术、有产地、有设备、有市场,信誉好、起点较高的蔬菜产销专业合作联社或骨干龙头企业集中扶持,提升装备水平。重点扶持集中连片、有一定经营规模的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和规模较大的蔬菜产销企业,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引导温室大棚种植户组建设施种植机械服务合作组织,提升生产全过程机械、设备共享服务能力。加强设施种植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指导,培育设施种植农机合作社、生产联合体、综合服务站等社会化专业性服务组织,开展大棚建造、维护保养、机具租赁、种苗供应、作业托管和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发展畜牧业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纳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机化与科技、种植业、种业、农田建设、畜牧兽医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重大事项的协调配合,组织调动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系统的力量,形成合力,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
(二)完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统筹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推进畜牧机械化和设施大棚建设、改造。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将更多的畜牧机械和设施种植装备纳入补贴范围,积极探索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路径。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完善设施建设和改造标准。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入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推进科技创新。在全省农机部门、科研院校、企业等范围,抽调技术专家,组建技术团队,围绕畜牧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智能化、绿色化关键薄弱环节,开展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广。瞄准重大需求,及时提出装备技术创新建议,争取科技、财政部门立项支持,增强新技术新装备的供给能力。积极支持引导,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设施种植工程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强化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园、示范基地、合作联社、龙头企业等的示范引导作用,开展先进适用设施设备、专用品种、高效生产管理和种苗生产、环境调控、采后处理等技术的示范集成。通过项目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设施装备企业、种植户、合作社和科研院校、社会团体参与技术推广的积极性,提升示范推广效果,加快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加强宣传推广,为加快提升机械化水平、促进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公共服务。加强畜牧机械和设施种植装备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制修订一批试验鉴定大纲,积极开展专项鉴定,支持新设施新机具新技术加快转化推广应用。选取利用电视、互联网、光盘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畜牧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机械化的认知度和对产业的影响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和热情,培养一批设施机械化技能人才。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