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管函〔2020〕1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鉴于我省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严重不足,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难以满足需求的实际,按照部农机化司要求,我厅决定对甘肃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部分机具补贴额进行适度调减,2020年12月31日前购置且录入的农业机械按照原补贴额补贴,2021年1月1日以后录入的农业机械按新的补贴额执行,新补贴额一览表确定后,将重启辅助管理系统超录申请功能。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农机补贴实施单位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平稳顺畅。请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根据政策调整及补贴定额变化情况,做好市场调研和生产销售工作。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