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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加强牌证管理机具购置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 阅读:1809 | 编辑:甘肃省 | 作者: | 文章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服务中心: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对我省提供的轮式拖拉机购置补贴数据、监理系统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已申请补贴的机具在监理系统数据中没有对应的牌证信息。按照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申领补贴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后申请补贴。为有效防范政策实施中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实施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数据比对。各县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2020年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开展一次2020年监理、补贴系统数据比对,重点对辅助管理系统中已录入申请但省级监理系统中无牌证信息、监理系统中的行驶证登记日期晚于补贴申请录入日期、市级及以下补贴和监理系统数据一致但省级补贴和监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等3种补贴机具进行分析比对,逐一梳理分析,认真查找原因。

二、逐一开展核查核验。各县区要对数据比对中发现的无对应的牌证信息问题机具,要及时安排人员逐一核查,重点确认购机者是否真实购机、是否按程序先办牌证后提出补贴申请、监理机构是否按要求发放牌证并及时上传信息等。

三、及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各县区要对未购报补等违规行为,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厅农机化管理处;对真实购机但办理牌证等报补手续不完备的,限期完善手续后再兑付补贴资金,其中,补贴额应按实际上牌日期和实际申请日期较晚的日期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对系统对接和设置难以支持补贴办理的,请各地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省厅农机化管理处,以便组织对软件进行升级和完善。

此项工作在2月25日前完成,请各地高度重视,市(州)农机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及时组织开展牌证机具数据对比和核查核验工作,按要求做好后续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省厅农机化管理处。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补贴申请进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系统补贴、监理数据比对,按规定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