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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临洮县宏丰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6日 | 阅读:256 | 编辑:甘肃省 | 作者: | 文章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农机管函〔202112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01214,我厅印发《关于对临洮县宏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通报》(甘农机管函〔202020号),取消临洮县宏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M-160型多功能铺膜机、2Z-6型中药材秧苗栽植机、9L-5.5型搂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12个月(暂停期自2020428-2021428)。

暂停补贴资格期间,临洮县宏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积极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承诺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递交整改报告。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近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临洮县宏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已经取消或有其他违规被处理的产品除外)。企业自身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律,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监管,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农机产销企业要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规范实施。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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