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服务中心,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我厅按照有关要求对山东昊特机械有限公司等14家农机生产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约谈告知,经集体研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结果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6家企业的6个产品取消补贴资格,5家企业的6个产品警告并暂停补贴资格,3家企业的6个产品警告处理,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对涉及违规的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涉及违规的企业要引以为戒,认真完成整改。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
甘肃省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决定.xls.xls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