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号)要求,我厅对《2021-2023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了梳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类别调整情况
《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 与 NY/T 1640—2015 相比,2021 版标准按产业和领域进行了类别调整,按照新旧版标准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梳理后,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 15 大类 43个小类156个品目调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0个品目。
二、细分增加的品目
1.原联合整地机品目细分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小类,编号为1.3.2。
2.原种子播前处理设备品目取消,细分出种子催芽机和苗床用土粉碎机品目,均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小类,种子催芽机编号为2.1.1,苗床用土粉碎机2.1.2。
3.原施肥机品目中细分出侧深施肥装置品目,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施肥机械小类,编号为2.5.3。
4.原打(压)捆机品目中细分出打捆包膜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9.1.6。
5.原贮奶(冷藏)罐品目细分出生鲜乳速冷设备、散装乳冷藏罐、储奶罐三个品目,其中生鲜乳速冷设备、散装乳冷藏罐品目列入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大类畜禽产品采集设备小类;储奶罐品目列入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大类畜禽产品储运设备小类,生鲜乳速冷设备编号为11.1.3,散装乳冷藏罐编号11.1.4,储奶罐编号11.2.1。
三、合并后更改名称的品目
1.原铧式犁、圆盘犁品目合并为犁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耕地机械小类,编号为1.1.1。
2.原驱动耙、圆盘耙品目合并为耙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整地机械小类,编号为1.2.1。
3.原追肥机、培土机品目合并到中耕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中耕机械小类,编号为3.1.1。
4.原动力喷雾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品目合并为喷雾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植保机械小类,编号为3.2.1。
5.原茶树修剪机、果树修剪机品目合并为修剪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修剪防护管理机械小类,编号为3.3.1。
6.原高秆作物割晒机品目合并到割晒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1。
7.原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品目合并为脱粒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3。
8.原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品目合并为谷物联合收割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4。
9.原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品目合并为玉米收获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5。
10.原果实捡拾机、番茄收获机、辣椒收获机、果类蔬菜收获机品目合并为果类收获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5.2。
11.原压块机品目合并到秸秆压块(粒、棒)机品目,列入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大类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小类,编号为8.2.2。
12.原青饲料收获机、秸秆收集机品目合并为青(黄)饲料收获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9.1.5。
13.原揉丝机品目合并到饲料(草)粉碎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9.2.3。
14.原喂料机、送料机品目合并为喂(送)料机品目,列入畜禽养殖机械大类饲养设备小类,编号为10.3.1。
15.原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品目合并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品目,列入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大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小类,编号为12.1.3。
16.原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窝眼清选机、复式清选机品目合并为粮食清选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5.1.1。
17.原组合米机品目合并到碾米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5.1.3。
18.原大米色选机、杂粮色选机品目合并为粮食色选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5.1.4。
19.原水果清洗机、蔬菜清洗机品目合并为果蔬清洗机品目,列入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大类果蔬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7.1.2。
20.原热水加温系统、热风炉品目合并为加温设备品目,列入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大类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小类,编号为21.1.2。
四、取消的品目
1.小粒种子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小粒种子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2.免耕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免耕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3.原整地施肥播种机品目取消,调整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品目。
4.原其他机械大类其他机械小类中的有机肥加工设备品目因类别调整被取消。
5.原秧苗移栽机品目细分的抛秧机品目不在我省补贴范围中,取消抛秧机品目。
五、相关要求
1.《2021-2023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附件1)全面执行2021版标准。为方便各地和有关单位开展后续工作,根据上述情况梳理修订了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附件2),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把握范围、类别和品目修订情况,切实抓好落实。
2.机具补贴范围内一些品目名称和内容发生了变化,按现行《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可查阅农机管〔2021〕27号等相关规定。
附件1.2021—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docx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2年2月16日